要命的扑面粉
一离开杰汉·科塔德小客栈,我就赶紧爬到床上睡了将近11个小时。然后,我刷牙(两周来第一次刷牙)、洗澡、理发,把衣服从当铺赎了回来。我有两天的空余时间,可以好好逛一下。我甚至穿上了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去了一趟客栈。我靠在吧台上,花了五法郎买了一瓶英国啤酒。以前你是这儿的奴隶,可现在成了顾客,那种感觉很奇怪。伯里斯说为我感到遗憾,因为我们已经崭露头角,马上就能挣大钱了。从那时起,我总是不时地得到他的消息。他跟我说他现在每天能有100法郎的收入,和一个非常正经的姑娘建立起了恋爱关系,并且身上再也没有了那股大蒜味儿。
我在我住的那一片儿晃荡了一天,和每个人道别。正是在这天,查理把曾经在这一片儿住过的老守财奴罗克尔去世的事告诉了我。查理平日里撒谎成性,我猜这回他很可能又骗了我,不过他说的这个故事倒是不错。
罗克尔死的时候我还没去巴黎,又过了一两年我才去的。他活到了74岁。不过等我到那儿以后,那一片儿的人仍在谈论他。尽管他比不上丹尼尔·丹瑟尔那类人物,却也十分有趣。每天早晨他都会去菜市场捡烂菜,吃猫食,穿用报纸做的内衣,用他租住的屋子里的壁板当柴火,还用一条麻袋为自己缝了一条裤子。就是这么个人,竟然还有50万法郎的投资。我很想认识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