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月陶的父亲去世,尽管陶的经济状况恶化了,那年秋天之所以能转到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主要是由于他被录取为由义和团事件赔偿金支持的留学生派遣制度的“半费生”,保证了最低限度的留学经费。众所周知,美国把1910年以来义和团赔偿金的一部分偿还中国,清政府以此为基金,开始实行官费留学生派遣制度。这个制度规定,除了在留学预备校——清华学校毕业的享受向美国各地大学派遣全部经费无偿的“全费生”之外,还规定在经费有剩余的时候,可以对已在美国留学的自费生也支持部分奖学金,享受“半费生”待遇。对在大学学习二年以上课程,成绩优秀而生活困难的学生供给奖学金,金额每年50~100美元,这由驻美公使和驻美学生监督选定。陶所写的“中国政府授予半费奖学金”就是指的这件事。
在师范学院学习期间,陶在何处居住,以前是不明白的。根据这封书信知道陶转到师范学院后半年,当时是1916年2月,在哥伦比亚大学巴德拉图书馆旁边的哈特利会馆(Hartley Hall)的10层10号宿舍居住。
在大都市纽约的生活比陶所想象的还要苦,陶认为这样下去继续求学是不可能的。他与指导教师孟禄教授商谈,由于教授的推荐而能够取得利文斯顿奖学金。这个奖学金被认为是为在师范学院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特别设置的。